政策法规
2022年4月12日,国家统计局正式批准执行《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下称《综合统计制度》),《综合统计制度》的正式实施,是中医药综合统计事业发展的里程碑。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提出的任务要求,加快建立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在机构改革中成立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监测统计中心(下称“监测统计中心”),承担拟订和实施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归口管理中医药部门统计项目,开展中医药统计与调查等工作职能。
为了全面、系统了解我国中医药基本情况,及时反映中医药发展成就,为加快推动中医药改革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数据支撑,监测统计中心加强统筹协调,以全国一盘棋的站位,将现有资源充分运用和整合起来,全力以赴推动建立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先后赴国家统计局、科技部、教育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和机构调研协商,就推动部门间中医药数据共享进行沟通,得到了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大力支持。在中医药行业内,整合中医药统计资源,基于现有工作基础,在预调查基础上,完成了反映中医药特色资源与服务情况的指标体系并设计统计调查表。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行业内外专家论证,研究制定了《综合统计制度》,填补了相关工作空白。
下一步,监测统计中心将加快推进《综合统计制度》执行,一是加强体制机制保障。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中医药统计工作管理体制,在整合中医药统计资源基础上,推动中医药统计调查体系建设,建立国家和省级两级中医药综合统计平台,组织开展统计人员培训,为开展中医药统计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二是规范数据管理。加强调查部署、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处理、数据评估、统计分析、发布共享等全流程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国家中医药统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研究制定中医药统计标准,整体提升中医药综合统计能力。三是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对各级各类中医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基本情况和运营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加强相关数据采集、汇总、分析,并与科技部、教育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实现其他中医医疗、科研、教育、产业等数据共享。四是加强数据的分析应用。每年度及时发布《全国中医药统计摘编》《中医药事业发展统计提要报告》等,为各级政府制定中医药宏观调控政策、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监测统计中心 李宗友)
上一篇:没有了!
版权所有: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艾灸分会
地址:
联系电话: